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高海涛:普罗米花
来源:本站 | 作者:  时间: 2020-12-08

  

  夜里躺在床上,四肢舒展,忽然觉得自己很像普罗米修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自由的普罗米修斯,床面就像你所背对的硕大岩石,而脚下则是大海无边无际的声音。

  这种联想不乏荒诞。卡夫卡曾在他的笔记中写道,普罗米修斯是为人类而背叛了众神,被钉在高加索的岩石上,任凭苍鹰来袭。但数千年后,他的背叛却逐渐被遗忘了,众神遗忘了,鹰凖遗忘了,他自己也遗忘了。

  在普罗米修斯被遗忘在群山的日子里,我们可以做自己的普罗米修斯。

  法国历史学家米什莱说过:“人是他自己的普罗米修斯”。我不太熟悉米什莱,但非常欣赏这句话。后来读美国学者威尔森的《去芬兰车站》,才知道米什莱也是共产主义思想的先驱者之一。关于普罗米修斯的这句话,出自他的《法国史》序言,按常理,他所说的“人”应该是大写的,或指人类,或指民族,但妄断一下,我觉得这个“人”也不妨理解为生命个体。特别在现代社会,可能正是生命个体,才会更经常地面临困境,一个人在黑暗中,一个人在荒野上,一个人在无助的状态里,这种时候,你就只能做自己的普罗米修斯。

  很喜欢美国作家福克纳,如《八月之光》《喧嚣与骚动》,那种情感的复杂性和故事的寓言性,令人心绪别样。还有他的中篇小说《熊》,在大学听老师讲过,所以印象更深。那个独自寻找大熊的孩子,善良而勇敢,他一个人在深夜的荒野上过夜,后来生起了一小堆火。汉语说“生火”,英语说“tobuildafire”,是“建起火来”的意思。火是需要建造的,老师说这是英语的惯用法。

  老师姓傅,是我读外语系时的系主任,权威而博学,他的英语泛读课讲得最好,举凡英美经典,随手涉猎,触类旁通。我之所以还记得这篇小说的细节,就因为他的讲述。他说其实汉语也有很多惯用法,比如形容火势,就会说熊熊燃烧,让人想像火烧起来的样子,很像一头熊,既有憨态可掬的毛茸茸的的温暖,也有不可逼近的激烈、暴躁、吞噬的姿态。当然这只是汉语内在的隐喻,你不能用来分析英语作品,所以《熊》这篇小说,你就不能说火烧起来的样子恰好象征了孩子正在寻找的那头大熊,但你可以说,在火燃起的那一瞬间,孩子的形象被照亮了,他正在完成自己的成人仪式,他是自己的普罗米修斯。

  于是我们知道了普罗米修斯的神话,他从天上盗火给人间,宙斯震怒,将其缚于群山大海之间,任苍鹰袭之。进而知道了马克思的名言:“工人阶级被绑缚在资本上,就像普罗米修斯被钉在岩石上”。还知道了我们中国的鲁迅,也曾以普罗米修斯自况。

  多年以后读木心,读到”半夜时分,有两个人送我回家,一个举着蜡烛,一个吹着笛子”,孤零零的一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顿觉奇异。想那举着蜡烛的,必是普罗米修斯,而那吹着笛子的,可能是牧神吧,总之都应该出自希腊神话,却又都非神话了,很人间,很中国似的。

  ——以上是我一篇文章的开头几段,是春节前动笔写的,文章题目叫《做自己的普罗米修斯》。因为眼看要过年了,未写完,先放下了。没想到新冠疫情来了,除夕前一天,武汉封城,随后各地也都紧张起来,年过得很不安稳,整个正月没心情,文章也就一直搁置下来。这两天情况好转,疫情平稳,武汉的樱花怯怯地开了,沈阳的丁香湖也已化冻。就重新打开这篇文章,想继续写下去,却突然觉得不对劲了,题目有点硬,行文有点板,更重要的是心境,心情,已经变得有所不同。

  有什么不同呢?是武汉封城之后发生的很多事让我感动,这种感动像“黄鹤楼中吹玉笛”那样古远,也像“江城五月落梅花”那样温润,而成千上万的医护人员逆行荆楚的壮举,也似有韩愈笔下颖师弹琴的悠长韵味:“呢呢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勇士赴敌场”。当然,更值得感动的还有许多无名的逝者,以及面对悲伤和死亡默默守在家里、刚强而坚忍的广大市民。

  于是忽然觉得,人作为生命的个体,仅仅做自己的普罗米修斯也许是不够的。人生在世,像《熊》中的孩子那种境况不是没有,但更多的时候,你还有责任去温暖和照亮别人。这也更贴近神话的本意,毕竟普罗米修斯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人类去天上盗火的,其心之所善,九死犹未悔。

  想起了大学时代的另一件事。那是圣诞之后元旦之前的一个雪天,洁白的校园,明亮的灯火,我们英语专业师生正在开新年晚会,忽然停电了,整个教学楼一片漆黑。当时傅老师也在场,但并不着急,好像所有的人都并不着急,喧闹中只听他慢悠悠地说:WhereisthePrometheus——普罗米修斯在哪儿呢?话音甫落,我们看到五位女生,每人手捧一根点亮的蜡烛,联袂走了进来,翩若天使,矫若女神,大家于是就欢呼起来,晚会达到了高潮。

  这是许多年前的事了,可我一直没弄明白,那五位女生是经过排练呢,还是碰巧准备了蜡烛?于是打开手机,给我大学时代的同班女生Wendy发了条微信,记忆中,Wendy即是那五位女生之一。她很快回信,先发了几个笑脸,说那就是一个节目,烛光舞,是史密斯小姐组织的。

  史密斯小姐是我们的外教,来自美国波斯顿,全名弗朗西斯.史密斯,年纪不大,甚至比我们许多当学生的还要小,这对刚刚恢复招生的大学来说是可以理解的。史密斯教我们口语课,每次她走进教室,气氛就活跃起来。她在我们中间没大没小,金发垂肩,快活的蓝眼睛,讲课时往往会坐在讲台上,有时还嚼着口香糖。在我的印象中,史密斯不太像老师,倒像个偶然来到中国大学的一个波斯顿女孩。

  但女生们对史密斯小姐是很崇拜的,Wendy说新年晚会之后,史密斯小姐还特意请她们五个到专家楼吃饭,夸她们演的太好了,就像五枝普罗米花。

  普罗米花?我从未听说过,就问有这种花吗?Wendy又发来一串笑脸,说你忘了?当时傅老师夸我们是普罗米修斯,史密斯觉得那太威武雄壮了,说我们应该是普罗米修斯花,简称普罗米花。

  ——那么实际上有这种花吗?我继续问。我猜也许是指芦花,因为根据神话,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盗取火种,是藏在一根芦苇中的,所以,我觉得只有修洁静美的芦花,才有资格和普罗米修斯的名字连在一起。但Wendy说不是,至少史密斯小姐认为不是,她说在史密斯临回美国之前,女生们陪她一起去植物园,曾问过她这个问题。——那她怎么说呢?——她说,普罗米花,也许就是勿忘我吧。

  也许是勿忘我?我想不出这是出于怎样的理由,但既然是也许,那就有多种可能,还也许是蓝铃花,还也许是杜鹃花,还也许是梅花杏花樱花兰花菊花桂花海棠花牡丹花芍药花紫薇花荼蘼花。总之,普罗米花很美,以致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凡是能照亮人心的、凡是能温暖人心的,凡是能在某个时刻让我们惊喜一下、欣慰一下、振奋一下、流连一下、感叹一下的花,就都可以称作普罗米花。

  不过我真的很喜欢这个花名。史密斯说得对,普罗米修斯是神话中的英雄,他的形象太威武雄壮了,精神之宏大不是普通人所能仿效的,只有用一种花来说他,才是亲可敬的。那就还是勿忘我吧,比起别的花来,也许它更合适。勿忘我貌不出众,但很耐看,每到春天,就开出蓝色小花,像一个个小女孩仰面而立,并喃喃自语:勿忘我,勿忘我。

  我想起了托尔斯泰,据说他在写作《复活》的时候,故乡正是春天。托尔斯泰往往是一大早出门,在辽阔的原野上一边和农民们打招呼,一边采下一簇簇的勿忘我。有人将这情景拍照下来。托尔斯泰作品的插图作者非常喜欢这个照片,坚持把它用作《复活》的封面。

  是的,春天是万物“复活”的季节,而春天的勿忘我,则是一种特殊的光。它们是相互照亮的花,也是当之无愧的普罗米花,静静绽放,一蓝一片,每一枝花,都像奋力举着小小的蜡烛或灯笼。

  尤其是这个春天,在武汉、湖北,乃至全国,勿忘我花可能都开得最好。勿忘我,勿忘我,勿忘谁呢?白衣天使、出租司机、年轻的志愿者、社区平安的守护者、默默逝去的李文亮,所有这些人,不管是让我们感动的,还是让我们沉思的;不管是让我们振奋的,还是让我们悲痛的;不管是让我们欣慰的,还是让我们忧伤的,在这个春天的记忆中,似乎都是某种勿忘我。

  包括平凡到无以复加的我们,也不该遗忘这个春天的自己。

  联想到此,我觉得前面说的卡夫卡那句话有点“卡”住了,虽然过去了数千年,普罗米修斯被诸神遗忘了,被鹰凖遗忘了,但在远古荒野中学会燃起第一簇篝火,升起第一缕炊烟的人类不会遗忘,这是毫无疑问的。

  因为有一件事足以证明,每到春天,这个世界的许多地方,都会有蓝色的勿忘我——普罗米花,静静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