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张炜:荒岛上的作家
来源:中国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20-08-14

  

  西特林与洪堡的遐想

  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我不知为什么想起了美国作家索尔·贝娄的《洪堡的礼物》,想着书中的两个人。这部小说脍炙人口,拥有无数读者,讲述的是主人公西特林和好友洪堡的故事。这其中掺杂了索尔·贝娄个人的经历,那个西特林许多地方像他自己,而诗人洪堡是以小说家艾萨克·罗森菲尔德和诗人德尔莫·施瓦茨、贝里曼为原型的,他们曾是他最好的朋友。当然作为小说也会有虚构。西特林和洪堡的经历具有传奇色彩,他们的交往非常有意思,关系特异,既有深厚的师生之谊,彼此依赖、想念,又存在竞争关系,相互嫉妒、诽谤,甚至是憎恨。洪堡去世后,西特林回忆与他一生的友谊,经常为其中的一些细节激动不已。他们的交往过程,本来应该成为一段感人的文坛佳话。

  文学上的结伴而行是非常有意义的,文学伙伴特别重要,他们互相鼓舞、讨论,共同向往和憧憬,可以是一种相互支持和鼓励的巨大力量。这些记忆会伴随作家的一生,他们很久以后回忆起来还会非常感动,对事业和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双子星座,比如李白和杜甫。“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杜甫《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是何等密切的关系。白居易和元稹有过之而无不及,据后人统计,俩人来往通信达一千八百多封,互赠诗篇近千首。“远信入门先有泪,妻惊女哭问何如。寻常不省曾如此,应是江州司马书。”(元稹《得乐天书》)还有王维与孟浩然、韩愈与孟郊、苏东坡与黄庭坚等,可以一直例举下去。

  外国文学史上的托尔斯泰与屠格涅夫、法国的雨果与巴尔扎克、美国的海明威与福克纳、拉美的马尔克斯与略萨等,他们之间那种复杂而迷人的友情,包括种种曲折的矛盾和冲突,都足够有趣和感人。作家艺术家之间的情谊相比于生活中的其他人,纠缠了更多繁琐微妙、难以尽言的情愫。

  今天我要讲的《荒岛上的作家》,就是由《洪堡的礼物》引起的一些遐想、一段往事。我在回忆,自己在孤寂难眠的深夜,在身处顺境或逆境之时,有没有类似的一位并肩而行的伙伴:这个人既鼓舞我,又折磨我;既给我力量,又让我灰心丧气,甚至是无比愤怒;一个宁可把他永远遗忘,却又常常不能忘怀的人。

  好像没有,没有一个耿耿于心的文学友伴陪我走到今天。这里丝毫没有狂妄自诩到例举古人或异域之士的意思,而只是一些联想和追忆。我有许多往来频繁的文朋诗友,但这还不能等同于那种起伏跌宕、交织着难言的幸福与痛楚的同行者。是的,这里说的是那种难以表述的交往,它与个人文学生涯不可分剥的关系。我觉得自己缺少那样的一个伙伴,不,只差一点就有了那样的一个伙伴。

  这是我一直在想的人,他是一个天才。这个人我仅仅见过三次,却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场景,还有听来的许多故事。本来他完全可以和我结成一对文学友伴,只是因为个人和时代的原因,最终渐行渐远。可是忆想中,我竟然为之两眼湿润。武汉这几天秋雨连绵,特别容易拨动思念。今天晚上让我讲讲这位朋友的故事吧,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不愿作夸张的表述,但我要说,这段往事对我深有触动。

  他是一个特殊的人,一个罕见的和难以理解的人。关于他,他和我的过往,让我想起了《洪堡的礼物》中的那两个人。

  山地游荡

  我青少年时期曾经游荡在胶莱河以东的半岛上。因为当时失去了读高中的机会,就留在了校办工厂,后来这个工厂发生了爆炸,死伤了几个人,我就离开了。最初踏上了一片山地,这里是半岛的最高处,素有“半岛屋脊”之称。从此便开始了南部山区游走的几年。我的出生地是半岛西北部的一片小平原,虽然离山地不远,但生活环境差异很大。那里是海滨冲积平原,而这里山岭起伏,道路崎岖。

  一路上给我最大安慰的,就是背囊里那几本最喜欢的书和一叠作品草稿。我在想法糊口的同时,仍然热衷于阅读和写作,喜欢寻找这方面的朋友。文学成为一种奇怪的黏合剂,它会让我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很快找到无所不谈的友伴。我太需要他们,不仅是因为孤独,还有一腔激情需要一起燃烧。我们互相加薪添火。

  当一个人很年轻的时候,拥有热情的伙伴会是极重要的。究竟有多重要,似乎不必细说,人人都能理解。因为有人同行,就能互相取暖,也不怕长长的夜路。初到一个地方,无论是乡村还是城镇,都会感到陌生和难以习惯,这时就会想到一些特别的人,他们就是酷爱写作和阅读的人。我和这些人之间好像有一个暗号似的,只要对答几句就能热聊起来。对方会倾其所有迎接一个远方的来人,那是无私的,甚至还带着一点感激:为这突如其来的友谊及其他。

  所以每到一个生疏之地,我就会打听这样的人。有一次我问着,一些人皱着眉头听了一会儿,哈哈大笑说:“啊,就是‘来搞’!”我反倒有些蒙了,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对方说的“来搞”,是指生活作风不好,也是借用了一个谐音。那时没有电视,没有互联网,只有报纸和广播,每天公社广播站播完稿件后都会缀一句“某某‘来稿’”,听的人便哄堂大笑。

  他们知道我要找的是那些经常伏在桌上写东西的人,他们经常“来搞”。

  就这样,我一路上结识了许多热爱写作的人,他们当中男女老少都有。有人其实不是写作,只是抄词典;还有人抄报刊。当时最有影响的是上海的《朝霞》,许多人订阅这份杂志。我认识一个女房东家的姑娘,她长得胖胖的,父亲在海港工作,是一个船长,很少回来。她经常写通讯稿,在当地人眼中就是一个大作家了。她一边写一边咕囔,流着泪水,但并没有写悲惨的事情。她只为写作本身而感动。

  文友们从小生活在山区,爱着文学,情感是神圣的。他们虽然用尽力气,但大多因为身处僻地,孤陋寡闻。他们很少阅读古典文学和外国文学,对名作所知甚少,挂在口头的无非是当时的寥寥数人,只对那些人非常崇拜。

  最让我难忘的是这样一些夜晚:我们围坐在一个大炕上,一人朗读,大家屏息静气。读的大半是刊物上的东西,或者是刚写成的文字。这是真正的“文学盛宴”。如果是寒冬,大炕火热,窗外有呼啸的北风,耳边是小河流水一样的朗读声,那种幸福无法形容。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大家不约而同地提到一个人:这个人实在了不起,已经开始在报刊上发表作品,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他们一致说我要早些和那个人见面。

  我向往着。剩下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见到他?他们说这件事说难也难,说不难还真不难。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不仅特别有才而且很忙,脾气怪异,来去无踪。所以,他很有可能在某个时候突然来到我们身边。越是这样,越是让人急切,只是毫无办法。他的怪异,他的才华,在朋友口中差不多变成了一个神话,是以前闻所未闻的。

  我发现他们全都崇拜那个人,时不时地谈论他。

  与奇人相遇

  从交谈中得知,这位天才只比我大两三岁,出生山地。与多数人不同的是,他出身优越,父亲是一家供销社分管烟酒糖茶的股长,所以他很小就吸上了带过滤嘴的高级香烟。“股长”两字的发音有一种深沉威严的感觉,但不知是多高的职级。由于父亲的关系,他很早就参加工作,但没有认真上班,而是到处游荡,到过许多大城市,还见过真正的作家。

  我多次请朋友传达一种恳切的心情,希望能够被约见。传达信息的人为了有力和有效,将我夸张了一番:云游四方,来自海边,才华横溢。他们当然是出于好意,不过还是让我两颊发烫。

  但是非常遗憾,一直过去了多半年,我连那个人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这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渴望的滋味,一时难以等待。也许这种拖延既是必须的,也是值得的。后来我虽仍然焦急,但终于能够稍稍安静下来。偶尔会想像俩人相见的情景,一直想到激动起来。

  在期待的日子里,我听到的故事更多,都在说他的非凡卓异,几乎全是传奇。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人有超乎常人的记忆力,比如说他只要翻过一本书,就可以从头背下来,让书里的话像河水一样流淌不息;还有,他只须对一个人轻轻瞥上一眼,就可以得知对方的全部心思。总括起来他有这样一些特质:过目不忘、犀利而骄傲、冷漠和激情,等等。

  想到未来的相见,有太多的激动和忐忑,有时恨不得永远回避才好。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结果到底会怎样,更不想在经历了那个工厂的爆炸之后,再遇到新的颠簸,不愿在四处奔走、居无定所的日子里将自己置于一个天才的强光之下。我受不了那样的窘迫。

  记得是一个平平常常的秋天的下午,有人匆匆递来一个纸条,我接到手里却怎么也看不懂。上面只有一串数码。朋友满头大汗喘着:“他!来了!”我终于镇定下来:那个天才来了。原来那串数字是一家招待所的房间号,它就在邻县,离我们还有多半天的路程。

  我坐上一辆老式客车,摇摇晃晃地往邻县赶去。

  到了县城已是黄昏时分,看着火红的晚霞,我的心跳加快。招待所的山墙爬满了青藤,显出古老沧桑。我按纸条上的号码顺利地找到了房间,沉沉地敲门。没有回应。我感到一阵饥饿。

  到街上随便吃点东西,再次返回。敲门,里面马上传来一声:

  “本人在!”

  难忘的夜晚

  门内站了这样一个人:小平头,黑框眼镜,皮肤白皙,有些瘦。我赶紧自我介绍。握手时他看着我,两个眼角非常用力。他的嘴角有一点收敛的微笑,但整个人是极其严肃的。他用食指顶一下眼镜,闪开身子让我进屋。

  刚坐下,我就感到了对方有一种过人的热情,但这热情是努力遮掩起来的。他尽力把语速变慢,说话很少。好像他在提醒自己面对一个生人,这个人一直试图见到他。我却无法掩饰心中的兴奋。我忘记一开始说了什么,只记得一口气说了很多。他只是听,偶尔插话。但只过了十几分钟,他站起来了。是的,幸亏我赶在前边说了那么多,因为这之后就没有我说话的分了。他沿着床边急急走动,滔滔不绝,已经无法插言。他一边说一边做着手势,大幅度挥动,或狠狠地指着地面。有时他会小步快走,右手在耳侧端平,语速越发加快。最后这种情形是较多的,后来我才知道,这才是他标志性的一个动作,是最为兴奋激越时的表现。

  我进一步确认了一个规律:凡是有较大才能的人,一定有一种火烈烤人的热情。我过去以为自己是很容易激动起来的,现在看差多了;而且我的激动需要一个过程,持续的时间也不能太长。这一次我承认,我遇到了一个能够长时间激动的人,他独自一人就可以将谈话掀起一个又一个高潮。

  我们很快谈到了彼此热爱的写作,然后又往阅读的纵深地带推进。不知为什么提到了使用的稿纸,我说自己用的是各种纸,只要方便就好。因为当时好一点的纸是稀少之物。他沉静了几秒钟,使劲绷紧了嘴角,说:“不行。”

  他从床边的一个棕色挎包里找出了两叠纸,是印了紫色方格的专用稿纸,页脚有某某“广播站”和“出版社”的字样。我接过来,贴近了鼻子,因为纸上好像有一股香味。各自五页,一共十页。这是珍贵的礼物,我感谢他的赠予。

  天不知不觉间就变得乌黑了,我们交谈着,竟然都忘了开灯。已经是九点多钟了,他想起来,一下打开了屋内所有的灯。真是亮极了,这让我十分不适。在强烈的光线下,他更加愉快了,然后就提到了这个时刻里最重要的事情:朗读。他简单礼让一下,然后就读起了自己的新作。稍有些沙哑的声音,起伏很大。当他读到故事的高潮处就缓缓握起了拳头,往上举、举,最后往下猛地一沉。这是决定性的一击,故事中的敌人完蛋了。

  他看着我。该我了。我的声音较低,这使他不太耐烦。他一支接一支吸烟,屋里很快有些呛人。我一边咳一边读,眼泪都流出来了。他小心翼翼地绕着我看,再看看我手里的稿子,想找出哭泣的原因。其实我是给烟呛的。我坚持着,最终还是进入了情境中,语气不知不觉间委婉起来。他好像僵住了,往后退开几步,一下仰躺在床上。我读完了。

  “你是个、什么人?”这是他从床上起来后说的第一句话。

  我不知道他的意思,是赞赏还是失望。我盯住他,想从镜片后面那双又小又尖的眼睛中找到一个答案。他把脸转向了窗户,盯住夜色狠狠地吸烟。这样过了大约有十几分钟,他才缓缓转身,那脸色把我吓了一跳:好像他在这十几分钟里干了最耗费体力的事,整个人疲惫极了,有气无力地喘着,还在重复那句话:“你是、什么人?”

  我说了两遍:请批评指正。可他没听见。后来我才知道,他从来听不见自己不想听的话,哪怕大声喊叫也无济于事。他抽烟,偶尔抬头瞥我一眼,长时间站在窗前小声咕哝。就这样到了半夜,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拍着双腿叫了几声,夺门而去了。过了半小时,他提着一个大包回来了,笑吟吟地进门,一件件往床上掏东西:罐头、烟、啤酒、饼干。

  下半夜主要是喝啤酒和抽烟。他让我抽,我很为难。他严厉地说:“不抽烟怎么可以?”吃的东西摊在床上,铺了两张报纸,我们盘腿而坐。一杯接一杯,我从未这样愉快,对方比我还要高兴十倍。他大声呼叫:“相见恨晚!恨晚!那些混蛋!”他背过脸去,回头时两眼竟有泪花。我有些慌乱,不知该说点什么。但我心里非常清楚的是,他在骂那些山里朋友,这实在冤枉了他们。

  黎明时分,我因为饮酒之故,歪在了床上。可他毫无倦意,谈着一年来见过的所有人、特别是作家,重复他们说过的话。我睡意渐浓,后来也就记不清内容了,只模糊想得起最奇怪的一些话,比如:“那是个大作家啊!一米八九的个头,真正的红胡子。脾气暴躁,每天喝酒,吃猪耳朵。爱情多到数不过来!”

  我不知睡了多久,反正醒来时见他正俯身盯过来,吓了我一跳。见我醒来了,他高兴极了,搓搓手,大声叹息,又开始朗诵。我终于听得明白:这是俄国大评论家“别车杜”的语录。我试着问了一句,他马上抓住我的手,摇动着喊:

  “美是生活!”

  这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话。

  你能杀儿童

  第一次见面有了两大收获:一是见到了传说的天才,二是患上了严重的咽炎。因为那天抽了太多的烟,而且日后也无法戒掉。我背囊中有他赠予的两件礼物:十张方格稿纸和一张剪报,上面有他发表的一篇极短的散文。我想念他,山里的朋友们说:“都想!这家伙啊!”我们在一起总是谈论他,以此缓解深深的思念。

  我一遍遍回忆那个夜晚,从头一句句复原我们的对话,以防遗漏。我发现他除了见多识广、读了海量的书之外,主要就是直率而强烈的激情。这是他性格中迷人而罕见的元素。这个人在未来无论写出多么了不起的作品,都是不出预料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那超人的记忆力啊,竟然可以不停地、几乎在长达一夜的时间里背诵名言名著,而且毫无错失。

  我也勤奋阅读,可是只能记住书中一些大致的情节、人物和氛围。他那夜提到的一些书,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来。可是这些书的一大部分引不起我的激动。我为此而痛苦。这期间朋友们不断传递着他的消息:发表了什么作品、去了何方。我们总是以最快的速度找来有关报刊,发现都是短文。那印成一行行的铅字怎么看怎么亲,有些神奇,还有些异样。我们并不在乎他写了什么,只觉得好,好到完美无缺。

  朋友当中一个叫“平头”的与他关系最近,俩人一年中至少见面两次,好像是他在我们之间的一个秘密联络员似的。“平头”总在与之分手一天后才告诉我们消息,这种时间差是故意的。我们都心照不宣:那个天才在所有的朋友当中,还有自己更喜欢更信任的人。这是谁都没有办法的事。不过好在他通过“平头”不断转达问候,透露信息,这已经是让人兴奋和温暖的事了。我在很多年以后还能记得他在“平头”面前夸我的话:“此人有趣。”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多么有趣,但他的话又不会错。大家对他的来来去去忙忙碌碌永远搞不明白,大致认为这种消耗和耽搁太可惜了。他的能力与兴趣太广泛,除了读书和写作,还迷于下棋,而且难遇敌手。“平头”说,他最大的痛苦常常是因为找不到人下棋:“背着棋盘到处走,走。”

  就受了他的影响,大家也开始下棋。我不太高明的棋术也是那些日子学成的。好在这段时间不长,高考恢复了,我们不得不放下棋盘,每人捧起一本复习题纲。已经太久没有见到他了,问“平头”,对方也摇头。就在参加考试的前一个星期,“平头”说总算联系上了:“他也准备着!不过人家根本不看大纲,只把课本找来背过!”

  我们这些人没有上过完整的高中,所以最后只有一小半考上了大学。他当然也考入了,但考分较低。“平头”说:“他一直下棋。”

  上学之后我与大多数山地朋友分开了,他们有的在山里,有的去外地上学,总之要见一面很难。好在可以通信,相互之间邮寄作品。在校期间我和同学们结起文学社,还办了油印刊物。我和朋友在信中谈得最多的还是那个天才,对方音讯极少。“平头”还在山里,关于那个人的消息仍然来自他:那个人如今对大学兴趣不大,因为发现老师和同学不过尔尔;除了写和读,还是下棋。

  最想不到的惊喜就这样来了。有一天我正从食堂往外走,一个同学急急喊,说快回宿舍去吧,有人找你,“那人性子真急,在屋里不停地走。”我真没想到会是他,也想不到他能从学校逃出来。

  这就有了我们的第二次见面。他比以前瘦了,一双眼睛更深邃,火辣辣地盯住我,像在打什么主意。他沉默的时间很长,可是当旁边的人谈到某一本书时,他马上恢复了犀锐的谈锋,毫不留情地反驳他人。在惊异的注视下,他开始大段引用、朗诵,右手伸平了放在耳侧,碎步疾走。记忆中的那一幕又出现了。

  这样的夜晚是无法休息的,谁也不想睡。他一个人喝掉了半箱啤酒,吸了无数烟,凌晨两点摆上第一局棋。他风卷残云般地胜了所有人,最后指着我:“来!”我怯怯上阵,连输三盘。到了第四盘,他可能因为疲劳或大意,竟然被我吃掉了一个车。他要悔棋,我不同意,焦急中把那只“车”握在了手里。屋里静极了。他身子笔直地坐着,伸手顶一下眼镜,朝我一指:

  “你能杀儿童!”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看着他,握紧的手不由得松开,棋子“啪”一声掉在了地上。

  一些憨厚文友

  很快毕业了。我去了省会,几个朋友分散在不同的城市。我们一直读和写。激动人心的日子来了,刊物比过去多了一倍,不断有新作品引起轰动。我只要有机会就回山地,其他人也来聚会。我发现大家的友谊将持续终生,谁也不能把这伙人分开。与那个天才的联系仍旧依靠“平头”,他总是最早发现那个人发表的新作,并及时传给我们。“平头”还时常带来他的问候,私下里对我说:“他想念你,说‘此人有趣’。”

  一年之后发生了令人吃惊的事:他从一个大机关辞职了。他要经商,用两年时间成为富翁。“这有点可惜。”我认为他首先应该成为伟大的作家。“平头”最能猜中我的心事,断然说:“那是肯定的。”

  接下来是这样的消息:他租用了一座废弃的老楼,繁殖德国良种黑贝犬,净赚三十万;与人合开一座煤窑;建立了一家皮草公司;考虑移民,并准备买一架直升机和朋友们度假用。使我动心的是最后一条,我悄悄问了“平头”:一起度假的人是否包括了我?“平头”嗯一声:“他说了,到时候座位再紧张,也要给你留个小边座!”我的心头一热。

  山地朋友们干得不错,有的经营林场,有的教书,有的出版学术著作,都结婚生子。可是这种安定的生活并未坚持太久,一切就开始乱套。起因还是我们的天才朋友,他越来越多地回到山地,像旋风一样来去,周围很快被刮得东倒西歪:俩人离婚辞职,三人入伙公司,其他的也在作类似打算。我牵挂他们,也想念那个人,就找个机会赶到了山地。朋友们全忙得不见踪影,只见到了“平头”,他刚刚离婚,人晒得有些黑了。他见了我一拍膝盖:“正找你呢,有他的口信。”

  “什么口信?”

  “让你加入公司;还有,”他盯着我欲言又止,嗯啊着。我催促了一会儿,他才说:“他说如果可能的话,就离婚吧!”“为什么?”

  “为了‘激活生活’!”

  除了最后一个口信,公司的事让我动心了。不过犹豫了一些日子,加上家里人反对,也就耽搁下来。日后传来的一些事情可谓大起大落:那个天才朋友又开办了新的公司,半月进金百万,但转眼又赔几百万。尽管如此,他还是心系文学,只是对大家已经非常失望,说:

  “咱这里没有一个能成为大作家!太平庸!太循规蹈矩!连一个同性恋、一个进监狱的都没有!”

  朋友告诉,当时他因为生气,没有刮净的几根胡子奓起来,从包中掏出几本书,没等人看清又装了回去。“平头”说有一本是知道的,叫《在路上》。这本书我也读过,我想对“平头”说:“那伙人一路上也没干过什么好事。”不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有一句话憋在心里很久了,我问:“既然他劝别人‘激活生活’,为什么自己不?”“平头”叹口气:

  “他总是提前做的,一年前试过,那个‘小不点的’找了大哥,那人说要干掉他,才把这档子事放下。”

  我知道“小不点的”就指他的妻子,因为长得娇小,通常都这样称呼。我问“干掉”是什么意思?“就是杀了他。”“这可能吗?”“平头”吸了一口烟,垂下头:“那是肯定的。”

  这一天我们聊了很多,“平头”有些感动,最后竟说:“他是个表里如一的好人,你是知道的。就说‘同性恋’吧,也试过。”我愣住了:“怎么试?”“平头”指了指脑瓜:

  “往这儿亲一下。都觉得不对劲儿。不像那么回事。”

  荒岛小屋

  从山地回来还不到一个月,传来了一个大消息:那个让我和朋友时常牵挂的天才闯下大祸,警察正展开追捕。起因是围绕一条货船起了争端,一艘商船,不知为什么打了起来。他亲自指挥一帮人,结果双方都有人致残。这个事件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只是山里朋友不知道,最后警方一直追到山里,因为这里曾经是他的老巢之一。所有的朋友都开始祷告,坚信他一定冤枉。

  那些日子夜里常常下雨,在不急不缓的雨声里,我总是失眠。

  过去将近一年,夏天到了。有一天早上我发现窗外有人探头探脑,仔细一看是“平头”。我的心怦怦跳,不知凶吉。“平头”进屋后四下看看,捏捏我的手:“他出现了!”

  这真是天大的喜讯。“平头”压缩了许多细节,只讲大致情形: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有关方面一直在侦破,他东躲西藏受尽苦楚。好在他是天才,那些人怎么有法跟他周旋?终于,他们泄气了。朋友与他接上了头,然后一齐想法把他藏起来。“总算安全了!”“平头”搓搓手。

  “他在哪里?我要马上见他!”我的声音有些大。

  “平头”差点没捂我的嘴巴。他做个手势,看看窗子,紧贴我的耳朵说:“已经两个月了。还要躲一段。咱们走吧。”

  我感动的是,在最为艰难的人生时段,他仍然想到了我。我一刻都不想耽搁,急急收拾东西,一边想着怎样跟家里和单位说,怎样找一个讲得通的理由。

  一路上只有我和“平头”俩人。他说山里那些朋友暂时还没去,就连那个“小不点的”也不知道。“这是多么秘密的事情,你该明白。”他说。

  我们坐了半天汽车,然后又改乘一条混装船。风不大,但这条船还是颠簸起来。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航程,看到了一个小岛的轮廓;更近了,望得见稀稀拉拉的树,还有一些蜀葵花在摇动。我按捺着心中的激动,一声不吭。登岸了,“平头”走在前边,我跟着,这会儿注意到他后脑上的头发有些稀疏了。几年来他离婚结婚,还做些小生意,真的不容易。

  在小岛西边,一片稍稍茂密的槐林里,一幢单独的海草房围在小院里,院墙上露出蜀葵梢头。我在心里叹道:“多美的地方!”栅栏门虚掩着,“平头”径直推开,几步走到屋门旁,刚要伸手又停住了。屋里好像有不少人。敲门,里面立刻安静了。门内响了一声:“谁?”“平头”咽了一口,说:“是我,‘小撇拉猪’。”

  门猛地打开。

  我真想拥抱他。我们默默对视一下,他低头转身。我这才注意到屋里有五六个妇女,都是五十左右的村里大婶。她们向上伸着手问:“再接下去呢?”他把两臂上下分开比画几下,嘴里发出“噗!噗!”的声音,说就到这里吧。大婶们有些不快地告别了。

  我看懂了,他在教她们气功。这是近几年时兴的,他竟然精通这个。在他出去关院门时我问“平头”:“什么是‘小撇拉猪’?”“就是拐腿小猪。”“是啊,你为什么说它?”“哦,商定的临时口令。”

  我认真观察分别太久的朋友。更瘦了,一双眼睛添了几分机警。我一肚子话不知该从哪里说起,最后是他找到了话题:“说说看,最近写什么。”我脑海里飞快闪过许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是第一次见面。啊,他现在想的还是文学,而不是其他。

  就像那个夜晚一样,我说起来,开头有些艰涩,但后来越说越多。

  他站在窗前,不停地吸烟。从窗子往外看,树隙间透出了蓝蓝的海平面。他缓缓转身,目光盯着脚下,自语道:

  “原来,文学在默默前进!”

  能不忆蜀葵

  这个海岛之夜仍旧难忘。三个人谁都不想睡觉。我们喝酒,吃炒花生和腌鱼,不停地抽烟。他说:“一切都要依靠群众,这不,所有东西都是她们送来的。”我说:“想不到你会气功。”他说这是辗转路上时,从一本小册子上学的。这使我想到他度过了一段多么艰难的日子,当然,现在好多了。

  我们几乎没有谈到最重要的事情,比如生意和他遭遇的案子,好像要故意停留和局限于文学的话题。他不止一次站起,不过最后才把右手平端在耳侧,像过去那样碎步疾行,不停地背诵。内容有些驳杂,哲学和诗,葡萄酒酿造学,文学理论。“我与之交往的只是那些疯狂的人,他们为疯狂而生活,为疯狂而交谈,也疯狂地寻求拯救;他们渴望同时拥有一切。这些人从不抱怨,出语惊人,总是燃烧、燃烧、燃烧,就像传说中那些闪着蓝色幽光的罗马蜡烛一样。”

  这段话出自《在路上》。

  背诵之后,他像害冷一样偎在我的身边,声音十分低沉:“我们见得太少了。我常想起你。”“我也是。这里太孤单了。”我说不下去。最想知道他何时才能自由来去,但不敢问。在灯影里,我觉得他有些倦了,可是安静了一小会儿,他再次站起来。灯光照着他微微发紫的脸,我看到他为了抑制激动,正使劲绷着嘴唇。他看一眼“平头”,然后长时间看着我。我害怕他的目光。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它更深邃的目光,它甚至接近阴险。

  一夜无眠。第二天只睡了小半天,就到了分手前的交谈。我们谈得太多了,其中的许多内容要留待以后回忆。我记得最清的就是最后的道别,我说:“回来吧,朋友们想你!”他答:“当然,都一样。”我说:“我很快再来看你。”他马上盯一眼“平头”:“不,你等我口信!”

  分手了。不敢贸然去那个荒岛。半年、一年过去了,我多次找“平头”,他最后一次告诉我:“他早就出岛了,必须走,因为生意太大了。”“没事了?”“没事了!”

  我仍然为他担心。一年之后,“平头”笑嘻嘻地说:这一下好极了,那个天才在岛上定居了,因为逃难让他爱上了那里,他索性将那幢小房子买了下来。我异样高兴,连连说:“啊,那我们快去岛上吧!”“平头”摇头:“那得等他口信。”

  那就等吧,我相信不会太久的。

  我多次催促“平头”,他一会儿说那人不在,一会儿又说再等。转眼又是一年多,“平头”电话约我:“咱们走吧。”我们是在码头见面的,我发现“平头”的神气有些蔫。直到坐上那条混装船他才如实告诉:这次是那个“小不点的”让你去。“他呢?”“失踪了。”

  还是那座小房子,不,已经今非昔比:原来的小屋多出一个阁楼,屋子四周连上矮矮的一圈廊房,看上去很怪。“小不点的”满面悲伤地迎接我们,握着我的手说:“他说过,有事就捎口信给你。”

  第一次见她。小巧,两眼黑亮,走起路来没有声音。她领我们参观了这座古怪的建筑,咕咕哝哝:“看看多么好,他多么热爱生活,就像迷宫,上上下下。公爹说他从小喜欢钻洞。说好了定居,说好了要当大作家,看他一口气写了那么多,不过还是走了。”

  她从一只檀木匣中取出了一大叠手稿。可惜大多是开头。耳旁响着她的旁白:“他看了你的新书《能不忆蜀葵》,超喜欢!说真想当书中的主人公!”我心上一烫,探头去看窗外:啊,满院里都是摇曳的蜀葵花。我的眼睛一阵模糊。

  “他的才华太大了,也就无法专注地做一件事。你知道‘爱情价更高’吗?”她问。

  我点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鲁迅译的裴多菲。”

  “是。他说人生就这三个层次吧。他把‘生命’和‘爱情’略去了,直接奔‘自由’了。”她的眼睛涌出了泪水。这会儿一旁的“平头”才小声告知:她已经几次报警寻人,无果。

  我不知用什么办法安慰她。

  我久久蹲在小院里的蜀葵花下。晚霞降落,海的腥气飘来。我从未如此地想念一个人:一个天才,善良,激情四溢。我现在特别需要他。

  再也没有他的任何信息。

  只有那座荒岛还在,岛上那幢古怪的小屋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