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陈醒哲:你在天堂知我心
来源:本站 | 作者:陈醒哲  时间: 2016-01-11

 


 

    怀念一个人是甜蜜还是苦楚?追思一个人是温馨还是凄冷?也许有人泾渭分明。而此刻,我心中五味杂陈、难言归属,敲击键盘的手指异常沉重。
    2015年11月30日下午,我坐在写字台前,抬头看见书架上一本蓝色封皮的《犯罪学通论》,心中蓦然间想起了10余年没有相见的康树华老师,很想知道他的一些近况。
    在电脑上打出康树华老师的名字,网页上出现一行醒目的字体:“康树华教授逝世讣告 ”。下面还有中国青年网的一则消息,“中国犯罪学奠基人康树华遗体告别仪式在京进行”,并且配有记者拍摄的灵堂照片。文中写道:“2014年2月11日上午9时,我国犯罪学与青少年法学的学科奠基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树华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八宝山革命公墓兰厅举行。2014年2月7日0时18分,康树华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看到眼前这一切,我顿时惊呆了,心中泛起一种无言的哀伤。康树华老师既是我的尊师,又是知己,埋藏在心中的弥久往事,如同电影画面一幕一幕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与康老师相识于1992年。那时,我在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工会宣传部工作。当年,中国石油举办第二届文化大赛,我计划采写一篇反映中国石油反盗窃斗争的报告文学作品参赛。
    从辽河油田出发,我首先到达北京采访了中国石油保卫处的范敏昌处长,听他陈述了全国石油反盗窃斗争的总体概况。然后,沿着京广铁路南下,走过了华北油田、中原油田、河南油田,再转往胜利油田、大港油田等地。历时20多天采访中,手中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返到北京,我向范处长汇报了采访经过和收获,他鼓励我要把这篇作品写好,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关注中国石油反盗斗争情况。
    通过采访,我了解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种矛盾纠葛和各种利益冲突交织在一起,各种犯罪呈上升趋势的事实。但是,如何来认识这种社会现象,我个人的回答是缺乏权威性的。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我得到一篇关于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报道,并有会长康树华老师的简介,决定到北京大学去找康老师,请他来谈中国的犯罪问题。
    康老师是世界闻名的法学家,同时兼任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青少年工作组委员、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立法顾问、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会长。他在当代中国犯罪学、青少年法学及比较犯罪学等领域科研成果丰硕,著作等身,是中国犯罪学和青少年法学的学科奠基人。
    当天下午,我到北京大学法律系去向康老师请教。办公室的一位女老师说康老师已经退休,把他家里电话号码告诉我。接到电话的康老师知道我来自东北,要进行采访,热情邀请我到他家中去。
在北大家属宿舍康老师家中,我见到了心中的尊师。
    康老师性情直爽、平易近人,并没有学术泰斗的架子。当时,在他家中刚刚开过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会议,副会长周密老师和秘书长赵可老师都留在他家中,他们都是著名法学家。
    康老师向众人介绍说道:“小陈是我的老乡,从东北来研究犯罪问题。”
    在诸位学者面前,我很拘谨,喃喃说道:“康老师,我只是一位写作者,有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康老师爽朗一笑,说道:“知道我为什么接受你的采访吗?因为你是犯罪学研究的业外人士,来自企业。你这种关注中国犯罪问题的精神使我们感动……我们要向你学习。”
    康老师这番恭敬言辞,令我脸红。
    我说道:“因为写作,我接触到犯罪问题。我是来拜师的……”
    康老师立刻表态说道:“我们欢迎。”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康老师。
    康老师对中国犯罪问题的深刻剖析,作为我那篇报告文学《黑血脉的诉说——中国石油反盗斗争写真》的最后章节,起到了高屋建瓴的作用。
    那篇作品与以往石油报告文学创作写好人好事不同,敢于尖锐针砭时弊,展示石油系统和社会的犯罪问题,在当时石油报告文学创作中产生重大影响,并且获得报告文学创作银牌奖,在省内一家著名刊物上发表。
    从此,在康老师的指导下,我开始学习犯罪学研究理论课程,通读了《犯罪学通论》、《青少年犯罪与治理机制》等书,参与中国的犯罪学研究会举办的一些学术活动。
    1993年,时任《辽河石油》报社的主要领导找到我说报社要加大法制报道力度,希望我到报社去主持法制版面。对我个人来说,这是一次重要抉择。原来的工作已经轻车熟路,未来或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到报社去主持法制版面,等于把自己的未来锁定在新闻专业上了;我当时有些犹豫。为此,我打电话征求康老师的意见。
    康老师听说这个消息非常高兴,他说道:“犯罪学研究不能只停留在书本上、课堂上、学术研讨会上,应该走入社会、走入民间,犯罪学研究通俗化,社会化是我们的一个方向。解决犯罪问题最终要在社会,在民间,我支持你去搞法制报道……”
    康老师的话,排除了我一时的犹豫。不久,我成为一名新闻工作者。
    1994年,经过一年多的办报实践之后,我负责的法制版面《法制纵横》准备增版扩刊,改成《法制月末》,由原来的半月一块版,改称月末四块版。
    报社领导找我研究,为了保证该刊的权威性、导向性和影响力,想聘请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领导担任顾问,最好能请一位国家领导人题写刊头。
    这个任务很艰巨,我又一次给康老师打电话请教。
    康老师说道:“我还是大力支持,顾问我和赵可老师可以担任。题字的事情,我请示雷(洁琼)老,征求她的意见。”
    在等待雷老答复的日子里,康老师多次来电话询问办报的事情,并且亲笔为报纸撰文。不久,雷老为刊物亲笔题写字头,并落款示念。
    我们的《法制月末》版,在康老师和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关怀和支持下,办了起来,越办越好,影响也越来越大。
    在当年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年会上,康老师手中拿着一份报纸,向大会代表们介绍、推荐了《法制月末》,他热情说道:“这是一份研究犯罪问题的通俗报纸,我们的犯罪学研究应该从研讨会上走到社会中去,预防犯罪的艰巨任务是在基层……因此,我非常感谢报社领导和新闻人的努力,我希望在座的各位都支持这份报纸,祝这份报纸越办越好。”
    这次会议,增补我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理事。而后,全国的专家、学者、律师、公安干警们投来的稿件越来越多了。
    在之后的三年中,我陆续参加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年会。每次会上都亲耳聆听康老师对中国犯罪学研究的年终总结,倾听专家、学者们的发言,对于把握报纸导向,提高报纸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我们主办的《法制月末》发行量越来越大,在读者群中产生重大影响。
    1995年,康老师主编《中国犯罪学大辞书》,邀请我担任编委。我从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角度提出一些想法,对这本《中国犯罪学大辞书》的编辑细节和出版发行提出一些建议。
康老师对于我的这些建言,给予充分肯定。
    1998年8月,我被调到新的岗位,离开了《法制月末》。此后,再没有参加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活动,与康老师的联想渐渐少了。
    最后一次见到康老师,是在2003年之后。我外出学习,路过北京,专门到他家中看望。
    康老师热情与我握手,久久不愿意放开。这时,康老师因为年事已高,从会长的位置上退下来。但是,仍在著书立说,重点从事青少年预防犯罪研究。
    康老师亲切询问我的工作状况,这些年的一些变化,并回忆起几次年会的情景,勉励我做好自己现在的工作。
    望着康老师满头白发和饱经沧桑的面颊,当时我曾经产生一种冲动,想把他的个人经历收集起来,为他写一本传记。然而,之后繁事缠身,每日忙得焦头烂额,这个想法并没有实现。现在看来,这成为一个难圆的遗憾。
    康老师在我心里就像一尊雕塑,高大、挺拔;就像一面镜子,明亮、耀眼;就像一泓湖水,清澈、浩淼。每一次与他相见,都留下难忘的记忆。
    后来,康老师搬到一个新的小区居住,这是在电话中得知的。很惭愧,我一直没有去过。
    有一天,一位同事告诉我,他们在深圳机场偶遇康老师。当康老师得知他们与我在一个单位时,急切询问我的近况,并且高度评价了我当年所做的犯罪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康老师对我的同事们说道:“感谢你们报社创办的《法制月末》,中国的法治建设任重道远,需要媒体人的参与和监督……”
    最后,康老师还通过同事们向我问好。听了这番话,我心中顿时涌起一片温暖与感动。虽然相隔千里,久别未见,康老师依旧在关心着我,关注着我,这是对我最大的鞭策和鼓励。
    人生中总要经历许多次生离死别。与康老师的诀别,令我连日来凄凄楚楚,不能自拔。总是情不自禁打开电脑,默默凝望着那副灵堂照片。这份悲情,这份哀痛,挥之不去。
    也许对第一个人最好的悼念,是继承他的优秀品德,完成他未竟的事业。康老师的宽阔胸襟、高尚品格、严谨治学、不竭事工、炽热情怀,永远是我人生的师表、攀登的高峰。
    灵堂里,挂着一幅令人瞩目的挽联:
    一生砥砺前行进京入校教书育人成就少年夙愿,
    半世严谨治学编刊著述研法兴会彰显大师风范。
    这幅40字挽联,是对康老师一生的高度概况和敬慕,也道出了我对康老师的绵延哀思。 尊师啊,你在天堂一定深知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