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宋晓杰:草木人间
来源:本站 | 作者:宋晓杰  时间: 2013-09-06

       昨夜,据说是十年一遇的月全食被人类看到,这多么难得。我们这些幸运的人!
  蒙尘的天空,已鲜见星辰,也许是出于好奇,也许是下意识所为,我推了前面、后面的所有窗子,找那许久也想不起望一望的月亮。没有找到。只好痴狂小儿一般淘气地蹬上理石窗台,把半个身子探出窗外——哦,二十二点零六分,那月亮没有爽约,果然是红色的!如橱柜里果酱花色的盘子,如记忆中某个印象派的画作,或者我十九岁时游玩于闾山时买下的那枚圆圆的琥珀胸坠。
  月亮的天文现象应该是令我们惊叹的。人生有几个满满当当的十年?
  可是我没有!
  历来,我是个爱发岔的人。在世人争睹“月亮女神”神奇美貌之时,我仍不例外,反而分出更多的心思去看那映衬“女神”的“绿叶”——满天的繁星!
  周遭的星辰,一闪,一闪,闪着洁净的光,少有的可爱模样。
  而这样的相遇,是不是曾经有过?
  
  那一天,我们走在辽河岸边,像初识人生的少年,指点着:这是北斗星,那是北极星……说着不远处的河对岸和我纯真、懵懂的童年。大有小时候躲在稻草垛里说故事、数星星那般有趣、过瘾。
  我们去的时候,一群面容模糊的人开始收拾音响、板凳和空酒瓶,嘴里还在哼哈着一、半句半生不熟的歌词。不远处,白色的大银幕上,放着被风吹皱的黑白电影。
  沿岸的路灯并不刺眼,很懂事儿地迷离着眼眸。偶尔,弯转的街面上,会有一、两辆计程车驶过,不急不缓的,一点儿也不着急回家。临街的楼群也不逼仄,高矮适中,掩在纷披的枝桠中。路灯照不到的地方,便有月光来补充。月光的清辉仿佛被枝叶挡了一下,滤下不规则的斑驳的光影儿,一晃一晃的,凭空生出些许的离愁来。
  哦,这样的场景,我们仿若也在画中。
  时间是流动的,一如这汤汤的大水。而再次相见会是何年?
  当晚的二男二女中,不管是千里之外,还是近在咫尺,有两个竟是第一次相见。这有什么要紧?甚至,已经“认识”了N多小时,却始终记不住一个人的面孔。他明显高昂的音调和酒话、职业、优缺点、小习惯,一样我也没记住。可这又有什么要紧?!时光必须依赖于一个广阔的气场,才有记忆的价值。或者说,只记忆那气场便已有了价值,而人类沉重的肉身约等于无——与浩淼的时光之水相比,与浩瀚的星空相比,具体的某一个人,多么无力!
  在水边,在这惯于流逝的物种面前;在星空之下,在这标志着永恒的事物面前,只有噤声——它们给予我们广泛的伤感和清愁,无师自通。
  
  此刻,班得瑞的《月光》悠悠降临,在屋子里盘旋,盘旋。我便看到了流泉、森林、星空、鸟雀、仙境、小木屋、头戴花环的小美人儿荡着秋千……
  那是儿子送给我的班得瑞典藏全集中的一曲。
  上个学期放假,开了四个小时的车去接他。儿子提着大大的NIKE船形黑包迎面而来,晃晃当当地,像刚刚打赢了一场篮球赛,笑吟吟的,却用右手搂着夸张的一大盒班得瑞。“老妈,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充满仪式感……
  于是,十二张碟片代替儿子在电脑里、车载里,一直陪着我。后来,怕别人不经意随手拿去,或者忍不住犯了爱送人东西的毛病,使班得瑞不得“全家团圆”,便小气地只放在家里听。反反复复、颠三倒四地听。仿佛,这乐曲和自然之声也有了血缘。
  一边听着水银一样纯净的遍地《月光》,一边想着满天碎银子一般的星辰,一边就有丝丝缕缕的细琐之事,款款地走回来——不!是把你带回去。以倒叙的方式,尽管把你所爱的生活往事,重新播放一回吧。
  那些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不动声色地藏在暗处,仔细看,仔细看,才能翻找出那些神秘的火星儿。
  
  里尔克说:“星辰都是一团旧火,而更新的火焰在熄灭。”
  是的,星辰是一团旧火。不热烈,但不熄不灭;不耀眼,但不弃不离。它们的品质与一个念旧的人有着同样的属性。它经久地温暖、美丽,一闪,一闪,就生出了思想和意义,却低低地覆盖住了你——如一场洁白的大雪,无声地落下来,寒凉是有的,更多的,是清洌的舒爽,只可意会,无法言传。
  
  黄昏的柔光,使万物光辉
  
  如果没有什么杂事儿牵绊,每晚五点至六点,我会在湿地公园。这句话也可以演绎成时髦的句式——我不是在湿地公园,就是在去湿地公园的路上。
  这座以“辽河”命名的湿地公园,每天让我惦记。到底惦记什么?是水?花花草草?还是另外的什么?又无法说清。
  我常想:如果我不来,便辜负了遍地的花草和排排绿树。它们放出的氧气没人享用,新生的叶片没人惊喜地叫出声,这样,它们就浪费了。
  一天,新雨后,没有一个游人。那么,千万别怪我,整个园子就都是我一个人的了!占有是可耻的,但以热爱之名或多或少可以减免“罪责”。
  看过里尔克的散文,这个短命鬼的话说得好听。我虽不认识他,但半个多世纪后,却仍然受着他的蛊惑。他说,高高居于尘世之上的上帝过得其实很窝囊、很累,地方也不大,但当宇宙向他敞开时,他便下沉,重新回到这张由千百个物组成的大床上来,舒展开筋骨关节,做起梦来。
  而我一芥草民,却轻巧拥有这以百、千计数的地皮。还有那么多女人包着红绿的方巾,像侍候孩子一样为我献上她们的干净、清鲜的“圣婴”。
  吊床上的小冤家们,腻在一起,也算是别一番点缀,年轻有这个权利。因此,这公园更多了一份人性的光辉。
  游船像水上盛开的花朵,明黄、紫粉、天蓝、碧绿,飘浮着,也会平白无故使心情晴朗几分。
  套圈的塑料玩具奖品和林中飞鼠的电子枪始终处于等待状态,虽无人比试,但它们本身就是公园的一部分,不可或缺。
  没有风的时候,湖里一圈一圈的小波纹,漾开。你仰头望天,以为是水滴吗?不是,是鱼!它们吃饱了、喝得了,出来透透气——相当于我们散步。我伏在油漆的栏杆上看了许久,体味着诸如自由、快活的字眼儿和滋味,心是敞开着的。
  虽然不是草原,但风吹草低。一种茸茸的草穗,很长,且多,倒伏着,一波连着一波,像谁家宠物滑爽的皮毛,不禁让你动了伸手去抚摸的念头。于是,我就那么干了,细密而柔软的质感,反衬着你的粗糙,让你心动。
  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年轻爸爸,前面的车筐里放着水粉的卡通书包,后座上坐着他头发沾在红扑扑小脸上的女儿。我郑重地看了一眼身穿横条T恤的爸爸。
  郑重,是我别样的嘉许——虽然我的嘉许一文不值,但我对他和我自己的“郑重”充满敬意。——放学后,自行车的储物筐里不是英语教材、帆布画夹,也不是钢琴谱、白色舞蹈鞋。而是轻车熟路地来这里的免费秋千和滑梯上,“放一会儿孩子”。
  他的自行车让我想起诸如小时候、快乐、清贫、纯粹这些词语,以及断章似的过去生活的画面。见识了太多的奔驰或宝马,我却怀念童年的自行车……
  我一直觉得,财富需要一点一点积累,而在积累的过程中,我们借此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成长。幼时的花衣衫、翠绿的塑料凉鞋、泡沫文具盒;青春的四个喇叭收录机、太阳镜、牛仔裤;中年的浪琴、LV和香奈尔。因其自然而然的过程,岁月和索引因而珍贵。如果童年便住上了中年的豪宅、存下晚年的金钱,像早熟的花朵施了过多的肥,总是令人害怕和惋惜的事情。——如果财富不是用来使孩子增长才能和积累经验,而只是为了飙车炫富、挥金如土,那么,财富将是多么无耻!
  骑赛车的人匆匆而过,他们与乌有的对手较量,丝毫也不含糊。他们后背上“自行车协会”的字样,表明他们是有组织、有水准的人,完全有理由把自行车骑得拉风。
  那一天,一个被夸张的色彩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蜘蛛侠”停在我的身边,我还没有从聚精会神、挥汗如雨的“个人奋斗”中回过神儿来,他的大长腿已支稳赛车。
  “每天都来吗?”他把一张全新的脸朝向我,像电脑中新打开的一个对话框,我才知道他是在跟我说话。
  “没事儿就来呗。”我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只是放慢了些。
  他低头看看车把,后来我才知道是在看计数器。“从东到西是11公里。每天走一趟,你真有毅力。”他的声音很好听。但我不喜欢与看不清眼睛的人说话,仿佛有什么心机深藏着,无法参透。
  “哦,你们也挺厉害呀。快去忙吧!”我回复他。
  “蜘蛛侠”像一支响箭,远去了。
  每天在公园里,都会遇见几拨自行车协会的人,他们中,有戴着音响的,有边走边聊的,有闷头猛骑的。虽不相识,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符号。
  ——其实,我在观察别人的同时,也被别人观察着。这是公平的。
  
  那天,正遇小雨,不大,但也不停。不湿衣的风情正是可心的。
  按计划,纵贯东西。行至中途,小雨方停。晚霞射灯一样破云而出,投射在波面上,仿佛要把那皱褶里的碎金子,慷慨地供奉出来,与大地上的万物一同分享——是的,它懂得分享的乐趣;懂得置身于广阔的场景中,才能得以永生。
  我一口气跑上堤坝,每日的俗常景致,难道也可以翻出花样儿来吗?!
  远处,高楼像长势惊人的芦苇,以看得见的速度生长。仿佛见到雨水的庄稼抻直了腰身,长得更旺。那一天,它们海市蜃楼一般虚幻地耸立着,被云朵和霞光托举着。而细线的村庄,贴在天边,如虚设的布景,使沉湎和怀念落到具体的疼处。一条条和缓的小路连缀着昨天与明天,面条一样柔软——难道,故乡不是越来越挑剔的肠胃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吗?我无意于粉饰原始意义上的乡村,在如今粉饰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时候。但是,它提示、唤醒的功用仍旧无物能及!
  近处,去年的旧草与新草混杂在一起,黄从绿中跳脱出来,那么抢眼,是因为繁盛中的苍衰吗?而绿在黄中铺展着,宽容而大度。唤醒、喟叹与朴素的真理,正如那交替丛生的草莽,摆在那儿,随你看到看不到,随你想起想不起。
  堤坝下的小水洼里,有一只小还是野鸭看不太清,它孤独地游着,不时东张西望。风吹芦苇沙沙作响,目光所及,也没找到它的同类。是流离失索的愁苦,还是心甘情愿的孤独?我宁愿相信后者。
  跨湖而筑的两条公路上,车来车往,穿梭的车辆奔向四面八方。而距离,如消音器消减了它们的匆忙,只留下动荡的声息和温暖,分送到旋转的人间。
  让自己慢下来,闲一闲,便打开了另外的维度与空间。在语言无力的尽头,天地之间,大美而无言!
  慢慢地,黄昏降下来。光芒明显没有刚才灼炽,像一个走过中年的人,慢慢收敛了锐气和锋芒,转尔变成老年的温和、包涵、不刺眼。是谁说过,黄昏的光是宽容的,即使脚手架都会镀上一层温情。每天想一遍这句话,就会把尖锐的部分磨掉一分。
  一片森林里如果没有苍松,只是刚刚萌芽的小树。如一群人中只有小孩子没有老人,多么不完整!那么黄昏也是一样——如果我们只欣赏日出喷薄的恢弘之华美,而忽略了落日沉坠之壮美,那么,启示和精彩并不完全。
  大部分时间里,我们的生命没有血泪、嘶喊和利剑,也没有大悲大喜、山崩地裂的变故,有的只是流水的淙淙和一分一秒也不停歇的蚕蚀,有的只是猛然抬起头来的一声轻叹。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调匀呼吸,打开车门,重又融入喧哗。
  ——平静的一天里有这样的一个小时,令我满足而心安。
  黄昏的柔光,使苦难和甜美并生的一天充满光辉。而更多的人、更多的事,静静地存在、默默地消隐——如这万古不灭的落日……
  
  一棵植物的心
  
  不会养花,一直是我最大的遗憾。而妈妈却相反,所有的绿色植物,都被她宠得黝黑锃亮、肥头大耳。即使被我“虐待”得奄奄一息的花,经妈妈的“浆养”也会病孩子一样,慢慢变得摇头晃脑,精神百倍。相反,即使是妈妈养得水灵灵的皮实种类,像移交主权一样整体移送给我,三、五天萎靡不顿,一、两月花容失色,最终都逃不脱共同的命运——那可真是殊途同归!
  最好的成绩是那盆“台湾小森林”。它太柔弱了,像现代版的林黛玉,只吃空气和慢慢洇进假山花盆里的水。我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马虎、大意。在我的精心服伺下,它竟然活过了一周岁。但是,一天浇水的时候,我三心二意地竟拧错了水龙头的方向,一股热流兜头而下!我的热血反而逆流上涌——完了……
  还不是写“悼词”的时候,我一边看着桌面上所剩无几的绿色,一边写下上面的文字时心里是愧疚的,但这时候称其为“小森林”,无论如何有点牵强。
  多年来,我很少主动去花市。即便去,买回的也不过是皮糙肉厚的发财树、开运竹之类,一个月想不起浇水,它们依然无怨无悔,活得有滋有味。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审视、琢磨自己:怎么,竟爱上了旷野,爱上了植物?
  其实,这句话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我爱上的植物!因为爱上旷野,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它遍地的绿色和植物。
  一次次,着魔似的,跑那些少有人去的田地,荒着,或绿着,都没关系。但看它荒着的时候,多数也是心里偷偷为它涂了五颜六色的。不论它们满满地绿着,还是倔孩子似的伸胳膊伸腿、弯腰、做怪样子,我都喜欢。也不管它们叫什么名字,丑的小名儿,还是铜版纸上、植物志上堂皇的大名,只要是植物,我就爱着,有点盲目,像恋爱中的感觉。
  可能因为我出生在乡村,在我来到这个世上的时候,植物已搭好婆娑的彩虹门,陈设了隆重的盛典。而离开乡土,走向林立的城市,依然是沿着浓密的杨柳荫泽,一路穿行。这似乎是一个人的胎记或指纹,终生无法更改。
  植物有唤醒的功能,植物也懂得感恩。虽然,如果让植物开口,它们或许会厚着嘴唇谦虚地说:“其实……其实……我,什么也没做!”
  但是,常常,在欣喜或悲伤的时候,我更愿意依赖植物。仿佛看见它们,就看到过往,就看到新生;看到自己的出处,甚至也看到了归宿……
  我渴望活到八十岁,此话并非因为我贪生怕死,这或多或少缘于那个热爱田园的俄罗斯老太太——塔莎奶奶。你看她:身着靛蓝的连衣裙,包着玫红碎花儿的头巾,老花镜架在鼻尖尖儿上,低垂着银白发丝的头,专注地描着手上的画。她的身后,是浓得没有缝隙的绿荫和大小不同的缤纷花朵;脚边是山羊、鸡、狗,还有半笸箩五彩缤纷的毛线以及脚手架一样尚未完工的大半件毛衣。翻过来的另一书页呢,那位可爱的老人又像《红楼梦》中的宝琴一样,披着曳地的猩红斗蓬,注视着什么。啊,白雪大面积地铺陈开来,像她铺展在桌面上的洁白画布,也有的雪一小撮儿一小撮儿胆小地站在删繁就简的枝桠上,大气儿不敢出的怯怯模样。木屋、格子窗、石头垒砌的墙壁、醉了的炊烟……这本身不就是一个童话吗?连塔莎奶奶手上的菜蔬和她青筋暴突的双手、赤脚,因粘惹泛着波浪儿的土地,都成为我热切的渴念和目光的追踪。奶奶固然是美的,但月季、玫瑰、杜鹃、薰衣草、郁金香、美人蕉……它们名字的本身,不也是美的一部分嘛。何况,还有无边的草、树……集结起来,构成大自然的胜景?!
  爱好浪漫与美好的心,其实就是一棵植物的心——没有振聋发聩的喧嚣,没有东奔西走的颠沛,没有你死我活的纷争。没有!——即便有,也是低低的,小小的,能够让人接受的那种。
  与动物相比,植物不会走,不会叫,也不会叼你的裤腿讨你喜欢或者令你生厌。植物的一生,直观、喜兴,但不声不响;即使死,也不叫嚷,更不惨烈。只是缩小身体,在某个角落里,或者,站着站着就标本似的不朽。它们比活着时所占的土地要少,或者干脆成为土地的一部分。如果,当你从它们身边经过,忽然惊觉、谴责自己平日的疏忽大意,那么便说明——你,已经具有一棵植物的心!
  《花谣》中说:“正月梅花香又香,二月兰花盆里装。三月桃花红十里,四月蔷薇靠短墙。五月石榴红似火,六月荷花满池塘。七月栀子头上戴,八月桂花满树黄。九月菊花初开放,十月芙蓉正上妆。十一月水仙供上案,十二月腊梅雪里香。”十二种鲜花,如十二位芳菲、绰约的花神,时时笑靥芬芳;如十二颗明亮、深邃的星辰,处处灼灼放光。
  爱不得花朵的红硕,就爱植物朴素的绿吧。它安神、明目、静心、敛神,如亲人,是大地的关怀和体恤,却从来不对你有一枝一叶的要求。它们平平常常,简简单单,绿着绿着,就给了你胆识、智慧、勇气和力量……
    
  一匹马,就是自己的远方
  
  我无意于复制自己,更没必要在“一棵树”上不断地找寻还有可能生发的“枝芽”。但最近一些日子,脑子里频繁闪现着一匹“马”的形象。它腾空而起的影象,如几年前一篇散文诗中写到的那样,霸道地占据了我清醒和梦境的时光。像默片,它的鬃毛松驰、舒展、飞扬,纤毫毕现,无声动荡。我知道完蛋了!必定有一场遭逢,在暗中,迎面而来……
  大约是七、八年前,我写过《一匹马远去了》。它是离弦的箭镞、逃跑的火焰、目光的移动靶。在它饱满、结实、张力十足的胯下,城市在缩小、在薄弱、在沦陷,萎靡不振,樯倾楫摧,如匆匆折断的庄稼,纷纷倒伏,发出锡箔的脆响,远山峻岭亲密地呼应……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马,虚构中的一匹马?也想不出我与马有什么牵肠挂肚的瓜葛和亲密无间的呼应。除了在几乎没有几棵草的草原上象征性地骑过一圈之外;再就是小学时拼命追赶过的马车——我和李霞涕泗交流,并不完全是因为车把式甩过来的鞭子抽疼了我们瘦小的身体,而是实在无法把氨水的刺鼻气味控制在尚未发育成熟的泪腺之外。除此,再没有别的什么记忆了。
  我喜爱沃伦的诗,其中,《三种黑暗》中有这样的描写:“一匹种马,白而闪亮,滑动,/像泼出去的水银,穿过/月光的广袤无垠。”“水银”的意象令我感动!深深地。每次读来,仿佛真的看到有水银均匀地泼洒在地面,怎么也收不拢。无意间,竟生出几分“昨日重现”的离愁。
  远方,终归属于眯起眼睛也看不到的辽远风物,是马随身携带的致命暗器,因无地放矢而空空落落……
  从未细心地注视过马的眼睛,但无疑,那是最迷人、最伤情、最不忍细看的眼眸,含着世界上最动人的“欲说还休”。用“漂亮”或“英武”恐不能传递它内容的“万一”。用什么形容和修辞呢?终归还是没想好。——你看它,卷起尘土,抛却群山,没有语言却能诠释,没有翅膀却能飞翔。像纯棉的云朵,温暖,照耀,胸怀四方,浪迹天涯……
  也许,它是某种摇撼,把心里沉沉睡着的什么,轻轻唤醒……我纹丝未动,却参与了一次次呼啸的奔腾,一次次力与美的抗衡。它就那么站着,站着,不倒,也不消沉,以天空和大地为参照,绘就了既温柔敦厚又叱咤风云的硬汉形象。
  阳台的门一直开着。窗外,花草覆盖的深深处有音乐飘出来,貌似熟悉的一首曲子却怎么也说不上名字。只记得它曾在一位资深独身女友的博客中长期地弥漫着,像她屋子里“应该”流荡的气息那样,动不动就揪扯着我。如果哪天不开心,我会主动找到她的“家”——虽然,她多次邀约,可她北京的家我一次也没去过,但分明已熟络到格子桌布、条纹窗帘、玄关壁挂上玩偶小熊的地步——结果只能是更不开心。不过,我愿意这样,伤感一会儿,纠结一会儿,放任一会儿——只一小会儿,再走出来,泡上一杯“膨风美人”或铁观音,煮一小碗毛豆,剥几粒开心果,试试能不能真的开心。
  而最后,我的心思总会自觉不自觉地落在那匹马身上——乌有的一匹马,在我这里,竟成为必然。
  毫无来由的,我把复杂的心绪、安静的女友和一匹也许根本不存在的马,像河流的上、中、下游融汇在一起,从而得到短暂的逃离或轻轻的放手……那情形,像不像我书房里相安无事的:丝绸手帕、雀巢咖啡、一亿五千万年前的鱼化石、蒙古王酒和……寒光闪闪的剑。
  就这样,我把自己“放”了八百公里,去了一次真正的草原:不为时尚的休闲,不为按图索骥的印证。只是,让心中那匹狂奔的骏马,在梦幻般的天光、远山和草色之下,长啸、追风,松松四蹄……
  
  
  你不能的,树会帮你记得
  
  奶奶带我去邻村还是什么地方,参加一对孪生兄弟的婚礼。
  婚礼仿佛一个引子,在记忆中并没有出场,而我们一直定格在路上——确切地说,定格在排排杨树的乡路上。但实在记不清到底是去,还是回。
  《乡村路带我回家》是一首好听的曲子——那天,我记不得我的年纪;记不得奶奶的表情、皱纹,以及我们之间是否有问有答;记不得与婚礼相关的一切有趣、无趣的事情。惟独记住了喧哗的白杨。长长的树梢儿,在白云的高处,肩头搭着肩头,合抱在一起。
  我不时地望向天空,竟成为事物的一体两面:一面是稚嫩的玩童,四岁还是五岁,却有着顽固的记忆;一面是别人目送的目光——我清楚地记住了渐行渐远的一高一矮的两个背影……
  白杨高耸,叶片油亮,像北方健壮的男人。但它哗哗的声响和四面八方的眼睛,又与北方女人的性情和作派那么匹配。这么说白杨,它不一定同意。但是,有赖它的帮助,一个差不多干净、空白的大脑,开始有了影像和情感最初的呼应。可能,人与植物一样,有着相同的属性,只不过你自己并不知道的什么,要靠植物来佐证,比如:色彩、气息,或者你喜欢甜的,还是咖啡微糊的香味儿。这是不是所说的通感呢?
  
  还记得那一次野外打靶。树林。沙丘。摸爬滚打。树梢儿上的欢笑。不到三十岁的青春面容。
  ——当然,那群疯孩子当中没有你!但那快乐一直有你的份儿。
  那些年,人多的时候,你坐在麦克后面讲方针、政策;人少的时候,讲哥们儿、兄弟;剩下一个听众的时候,你就讲你的二胡、还有写给我的诗。
  那天,我在一个合页几乎断了的泡沫文具盒里,发现了你的笔迹。那是你读了我的第一本诗集后的“读后感”。
  二十多年就是这样子的吗?水洗布的半袖牛仔衫束在牛仔裤里,你打着伞站在雨中,只为送那盘专门为我录下的曲子?你从墙上取下喑哑多年的二胡,轻拭浮尘,正襟危坐时,想到了什么?
  这个故事看似与树无关,其实不然!
  我一直想着雨伞上面那古树的浓荫,才得以一个字一个字复活了过往的生活。那浓荫在你办公室的窗下,还有一个夏天都努力攀援向上的爬山虎。圆拱的葡萄架绿了,深秋的爬山虎紫了,榆树的“遮阳伞”也不过是饰物,一束目光总能绕过它们——找到缝隙,便找到我……
  
  学校对面的空旷地上栽了小树苗,才是昨天的事儿,转眼间,便已遮天蔽日。“青年林”、“拥军林”的石碑铁证如山,竖在那里,提示着乘凉时不要忘了栽树的前人。而学校里走出的一批批学子,又为“树与人”之间那条成语加了形象的眉批。
  每次开车路过那里,都会情不自禁地放慢车速。我要看看,儿子曾住过的宿舍灯光是否亮着;看看每晚九点四十我曾等待过的那个三角牌下,会是谁的爸爸或妈妈;再看看“前方学校,注意减速”的三角牌,在那棵树影的婆娑里,返着湿淋淋的雨水和月光;看看校门前的大红榜里,那个叫“罗斯奇”的名字,怎么,竟生出几分陌生……
  
  长白山之旅,也由树最后绾结。
  除了车窗外肥沃的土地、夜晚马路上的狂笑、吆五喝六地调侃,记得更多的,便是森森的林木了。它们端正、肃静,没有任何企图、要求,也没有远走他乡的鬼怪念头,就是那么板板正正的老样子。
  像恋爱中守成的男人,从不唐突地做出什么离谱的事儿。只是沉默着,包容,接纳,敞开胸襟,不言不语,一个劲儿地对你好,好得没边儿没沿儿……
  
  米沃什说:“我赞美时间的停顿!”
  可是,在树那里,时间不是停顿,而是以停顿的方式不断地加密、增容,像胸怀大千的老人,含而不露。不过,一个隐约的刀痕会记住一场战争或一个人,一个疤记住几句誓言或一个夏天,这都是有可能的。
  常常喜欢在下午四、五点钟的光景开着车去外环,不为什么,只为那斑驳的树影透过高大、密实的树隙,不均匀地落在身上,有一点恍惚、隔世的幸福和眩晕。没有人声,没有心事,信马由缰地沐浴在光景的河流之中……
  有树的城市我会一下子就草率地爱上,比如长沙,比如南京,比如长春。就像一个又老又固执的人,我始终有着自己武断的坚持。而这些,只管枯荣的树们,一无所知。
  不仅仅是树,但凡清一色的植物,比如:茫茫草原、一坡一坡的熏衣草、大片大片的向日葵、连绵的芦苇荡、密集的野花……都会帮你记住很多。
  也可以说,有它们参与的一个场景或车窗外的一闪而过,都会霸道地占据你流水一样平静的日常,虽然你当时并不知晓。
  它们像穿戴整齐参加盛典的一群群孩子,天真,无邪,灿漫,快活,不说脏话,不叛逆,更不是问题少年。
  它们无辜、喜兴、有着与生俱来的香味儿、甜味儿、薄荷味儿,让你在茫茫旅途的昏昧、困顿之时,忽然惊醒,如嗅清新之气、如沐清爽之风,心窗訇然洞开,无端地只想捂着脸哭一场……